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學
航 空 宇 航 學 院
院字(2007)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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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宇航學院關于開展評選年度先進集體和年度模範教職工工作的通知
各系、所、中心,各黨支部:
為表彰先進,樹立榜樣,進一步在我院形成奮發進取,勇創一流的氛圍,促進學院各項事業的不斷發展,學院決定,結合年度考核,在全院開展評選年度先進集體和年度模範教職工的工作。評選辦法見附件。
請各單位于
附件1:年度模範教職工和年度先進集體評選辦法
附件2:年度先進集體、年度特别獎申報審批表
附件3:年度模範教職工推薦審批表
航空宇航學院
附件1:
年度先進集體和模範教職工評選辦法
一、評選項目
1、集體榮譽:“年度先進集體”三個,“年度特别獎”三個,評選對象為各系所單位(含機關黨政辦)。
2、個人榮譽:“年度模範教職工”十名,其中八名在系所範圍評選,一名在輔導員範圍評選,一名在機關範圍評選。院黨政領導不參加評選。
二、評選條件
在教學、科研、管理、學科建設、人才培養、師資隊伍建設、團隊建設、實驗室建設、社會服務、黨建、精神文明建設、學生工作、服務保障、保密、安全穩定等方面做出表率、取得突出成績和發展顯著的單位和在我院工作滿一年的個人。集體榮譽中“年度先進集體”側重綜合性,“年度特别獎”側重在某些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單位。
三、評選辦法
1、“年度先進集體”、“年度特别獎”由各單位申報,既可以以系申報,也可以以所、中心、實驗室申報;
2、“年度模範教職工”由各單位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黨政共同研究後提名一位候選人,空氣動力學系可提名兩位(按黨支部設置)候選人,學生工作系統提名一位候選人;
3、學院組織評審組進行評審;
4、最後由院黨政聯席會議讨論決定。
四、表彰獎勵
學院對獲獎單位和獲獎者予以表彰,授予獎牌,個人獲獎記入個人檔案。同時,獎勵“年度先進集體”單位3000元,獎勵“年度特别獎”單位2000元;獎勵“年度模範教職工”個人獎金1000元。個人獲獎在學院範圍内作為職稱晉升、校級先進與獎勵推薦等重要參考依據。
五、其他
1、堅持标準。達不到評選條件時獎項名額可以空缺。
2、獲“年度模範教職工”者,當年度職工考核直接評定優秀。
3、本辦法試行一年,根據試行情況作進一步修改和完善。
附件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航空宇航學院
年度先進集體、年度特别獎申報審批表
申報單位 | ||
申報類型 | 2007年度先進集體 □ | 2007年度特别獎 □ |
主要先 進事迹 | | |
學院意見 | 經 年 月 日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授予: 院 長: (公章) 黨委書記: 年 月 日 |
16開紙制表
附件3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航空宇航學院
年度模範教職工推薦審批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政治面貌 | 職稱 | ||||||
工作單位 | 工作崗位及職務 | |||||||
學曆學位 | 全日制教育 | 在職教育 | ||||||
主要先 進事迹及推薦意見 | 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 所在黨支部書記: 年 月 日 | |||||||
學院意見 | 經 年 月 日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授予: 院 長: (公章) 黨委書記: 年 月 日 | |||||||
16開紙制表